首页 >> 行政体制改革 >> 政府职能转变


视力保护色:
福山区编办完成2016年首批行政权力事项取消调整工作

2016-04-12 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全面贯彻落实鲁政字〔2015279号、烟政发〔20164号文件精神,烟台市福山区编办从精准摸底入手,加强沟通,严格审核,取消了区级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29项,调整67项,其中调整为政府内部审批6项、调整为行政许可5项、调整为其他行政权力56项,全面完成了2016年首批行政权力事项取消调整工作

一、精准摸底,打实工作基础。一是找准重点。组织审改办成员学习省、市文件精神,摸清本次取消、调整工作的主要方向、涉及领域等,明确工作重点。二是提前梳理。预先梳理省、市文件,摸排整理出涉及区级权限的权力事项181项,为后期审核做好准备,做到有的放矢。三是全面摸排。面向全区下发通知,要求所有部门对照文件整理涉及本部门事项,并按规定时限报审改办,坚决杜绝漏部门、漏事项等情况发生,切实把底子摸清摸细。

二、加强沟通,做细指导服务。一是细化责任分工。按部门将事项分配给专人,由专人全程负责与相应部门的沟通、指导工作,保证专业性、连贯性。二是畅通沟通渠道。建立“权力清单交流群”,作为行政权力事项调整工作的交流平台,加强实时互动,及时解答问题。三是注重研究总结。定期汇总部门核对事项遇到的问题,整理出《常见问题清单》,及时发送给各部门以作参考,提高部门自查工作的准确性、高效性。四是开展实地走访。对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等事项繁多以及个别事项难以界定的单位,充分考虑地区、部门实际,安排专人上门指导、共同调研,确保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

三、多层把关,抓严审核工作。一是专人初审。根据前期梳理的区级权限事项清单、行政权力清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逐项比对部门上报事项,确保项目名称、实施层级、处理决定等准确无误,筛查整理出存疑事项清单。二是集中复审。针对部门上报事项情况与省、市文件不一致以及部门自身不确定的事项等,由分管领导和审改办人员集中研讨,严格比对事项内容、设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原文等,充分征求相关部门及市审改办意见,确定调整思路。三是多方会审。针对集中复审仍不能确定的事项,召集相关部门、法制办、审改办等人员共同探讨,深入研究,确保调整事项有据可循、有法可依。

四、强化公开,切实便民利民。一是更新“四张清单”。根据本次调整结果,及时更新、完善区级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并通过福山区门户网站、福山机构编制网公开,切实维护权力清单的生命力、权威性。二是广开言路。通过网站、微信、政务大厅等公开收集群众意见的联系电话、邮箱等,接受社会监督,广泛收集社会各界意见建议,为推动下一步改革、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打牢基础。目前,“福山编制”微信公众号正积极更新维护中,拟通过微信平台,公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内容,拓宽与群众互动交流渠道。(于梦华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