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视力保护色: | |||
| 莱州市编办运用“扩、优、细”三法 做好事业单位绩效考核工作 | |||
|
|
|||
|
|||
|
近年来,莱州市从“扩范围、优方法、细运用”三方面着手,积极探索创新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新途径、新方式,着力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水平。 一是扩大考核范围,考核单位全覆盖。为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作用,提升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水平,该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扩大了考核范围,除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其他所有事业单位和使用事业编制的其他组织都列入绩效考核,考核共涉及40个部门、276个单位。 二是优化考核方式,考核结果更科学。明确事业单位考核按照制定年度考核方案、提报年度工作目标、半年社会评价、提报个性指标考核方案、实地考核预告、自查自评、实地考核、社会评价、确定考核成绩及等次、结果公示、公布结果的程序进行。在以往实践的基础上,调整了共性指标、个性指标和社会评价的分值比重;健全了加减分制度,实行荣誉加分、问题减分、重大事件一票否决,进一步激发被考核单位的发展活力。 三是细化结果运用,奖优罚劣更具体。在考核结果运用上,按照A、B、C三个考核等次量化、细化奖惩内容,在等次内按比例数分档细化,在时间轴上按年度等次累加。充分发挥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导向作用,将考核结果与单位财政经费预算、机构编制调整挂钩,与单位主要负责人职务任免和年终考核结果挂钩,与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指标挂钩,表彰先进,处罚落后,不断提高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效率。 |
|||
|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