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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州市“用心、用情、用力”三步走 扎实做好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

2017-03-15 22:32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完善校长管理机制,提高校长队伍专业化水平,莱州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烟台市改革部署,以敢破敢立、敢闯敢试的魄力,主动作为,积极推进全市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和去行政化改革工作。

一是用心为民,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针对当前校长官员化、流动单向化、管理行政化导致素质教育难以落实、群众满意度低这一问题,莱州市委、市政府坚持问题导向,秉持“哪里不顺就向哪里动刀”的理念,借改革东风,把中小学校长职级制和去行政化改革作为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将其列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政府工作报告及全面深化改革重要事项。成立了由组织、编制、教育、财政、人社等部门组成的领导小组,形成工作合力。教育部门从全市大局出发,坚定改革决心和信心,充分发挥牵头部门作用,不断强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改革工作。真正做到百姓关心什么、期盼什么,改革就抓什么、推进什么,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

二是用情把握,做到立足市情,精准发力。紧跟上级改革精神,坚持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制定调研方案,组织、教育等部门联合组成考察组,先后对全市义务教育段学校领导班子考察,摸清了校长队伍建设基本情况,做到“情况清、底数明”。在此基础上,由组织、编办5个部门研究制定了《莱州市义务教育段校长职级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经过多次调研、论证,以两办文件印发了《莱州市关于推进义务教育段学校校长职级制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改革的指导思想、实施范围、实施原则、主要内容和组织实施,确保改革精准落地

三是用力落实,确保改有所进,改有所成。为避免单打独斗的单项改革,走出改革的“孤岛”和洼地,莱州市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问题实施综合与配套改革,打好改革“组合拳”。教体部门印发了《义务教育段学校校长职级评审认定办法》,各改革参与部门立足本职,协同配合,相继制定了校长职级工资、聘任交流等多个配套文件,形成了“1+X”政策保障体系。在控制编制和岗位总量的前提下,教育部门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采取互补余缺、有增有减的办法,统筹安排市域内中小学校长,畅通校长交流轮岗渠道,实现了治校理念和智力资源的区域共享。通过强化专家评审作用,将校长选拨由组织人事部门的“伯乐相马”,转变为专家学者的“专业赛马”,把校长从“行政人”还原为“教育人”,逐步实行校长由职务向职业、由职业向专业、由专业向专家的梯次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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