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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市“四个聚焦” 做好议事协调机构精简规范“后半篇文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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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烟台市围绕健全重点工作运行机制,着力在做好议事协调机构精简规范“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出实招、做实功,持续巩固深化精简规范工作成效,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增效赋能。 一是聚焦松绑减负,优化成员组成。议事协调机构精简规范的主要目的之一是为部门松绑减负,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主责主业。省级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名单公布后,烟台市组织开展了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机制成员名单公布工作,严控成员单位数量,要求凡是未新增职能的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机制,原则上参照省级明确成员单位,确需增加的需作出说明,切实控制成员单位数量。截至2025年1月,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名单按程序全部公布。同时,加强市县统筹,同步指导各区市开展了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机制成员单位公布工作。 二是聚焦规范管理,健全工作机制。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名单公布后,烟台市迅速组织开展了议事协调机构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制定工作,要求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制定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明确成员单位任务分工,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对于保留的议事协调机构要结合实际,视情对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进行调整完善,持续推动议事协调机构高效运行,努力发挥议事协调机构议大事、抓统筹的作用。 三是聚焦严防反弹,严格审核把关。为加强对工作机制的规范管理,烟台市参照省里做法,结合工作实际,印发了关于从严建立市级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市直各部门、单位本着非必要不建立的原则,从严建立市级工作机制,并明确了市级工作机制的建立情形与审核程序,坚决防止出现变相设立议事协调机构的问题。同时,向各区市下发了规范工作机制的通知,指导区市严把工作机制设立关口,持续巩固议事协调机构精简规范成果。 四是聚焦高效运行,实行动态管理。持续加强议事协调机构精细化管理,建立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机制日常管理台账,逐一列明并动态调整办公室设置、设立时间、发文文号、保留时限、工作规则和办公室工作细则等信息,推进日常管理高效运行。同时,将议事协调机构运行情况纳入部门职能运行评估范畴,及时了解议事协调机构职能发挥情况,为今后调整议事协调机构提供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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