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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岛综合试验区坚持“三个转变” 提升事业单位规范化管理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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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岛综合试验区以规范事业单位运行管理、助力提升履职效能为目标,打破惯性思维、突破路径依赖,推行服务型监管模式,以务实举措推动事业单位管理规范化。 一是坚持靠前服务,变“不会办”为“码上办”。以《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为依据,将事业单位法人划分设立、存续、终止三个阶段,编制《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全程通”服务指南》,涵盖法人登记相关概念解读、登记条件、材料要求等三方面内容,细化了法人登记、章程管理、印章管理、电子证照、年报公示等五项业务30多个操作程序,以图表形式详细介绍每项业务流程、操作步骤等,对应制作配套二维码,直观展示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系统登录、信息填报、附件材料上传、审核结果查看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实现“码上知晓”“即扫即办”。 二是加强内部联动,变“事后管”为“事前管”。建立机构编制管理与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协调配合机制,梳理机构编制事项与法人登记联动事项清单,涵盖“设立登记”“变更单位名称”“变更宗旨和业务范围”等登记业务。畅通科室间数据流通渠道,每月定期比对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与山东省事业单位监督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精准排查需办理设立、变更、注销业务的事业单位情况,建立法人登记“备忘录”,及时向相关单位发送工作提醒。提前介入预审登记材料,有效提升登记工作的时效性与准确性。 三是树立务实导向,变“粗放考”为“精准考”。将抓实事业单位绩效考核作为加强事业单位监管服务的有效措施和手段,严格按照上级整治考核中形式主义要求,对考核指标进行全面评估调整,不再将信息宣传、领导批示等作为考核要点,负面问题指标压减率达35%以上。改变“唯业务”考核模式,将“党的建设”从定性评价调整为量化打分,分值占比提高至15%;突出考核重点,聚焦服务保障全区中心工作,全面实行核心职能考核,指导单位梳理核心职能事项清单,对照制定年度任务目标,分权重确定具体评分标准。同时,复盘考核情况,适当调低发挥作用不明显的主管部门、本单位职工评价等指标占比,确保考核指标切实发挥“导向”作用,引导单位高标准履职尽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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